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在线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3年3月8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官方招聘系统(http://ggrenfu.cn:9000),选择相应招聘公告,点击“立即申请”,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二)考核
考核内容为: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招聘简章的招聘岗位条件和应聘者个人简历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筛选进入后续环节。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查收后续招聘事宜相关通知。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3)《应聘报名表》(在招聘公告中附件处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版;
(4)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其他与招聘基本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料(作品、荣誉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五)线上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需参加线上测评,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应聘者未达到录用条件的,招聘岗位可空缺。
(七)政审及体检
拟入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配合提供开具证明的申请函。
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含一次复查)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八)拟聘公示
完成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将在报名官方网址(http://ggrenfu.cn:9000)上公示(温馨提示:请面试者及时关注该网址公示录用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及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以官方报名网址(http://ggrenfu.cn:9000)发布为准。
2、聘用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3、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电话:027-65522581。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023年3月1日
附件1:《岗位一览表》
附件2:《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