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资法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280-4280

813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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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北京
  • 武汉
日期
    2024
  • 5月21日-5月22日
  • 8月27日-8月28日
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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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介绍1
  • 课程介绍2
  • 讲师 柳晴

    课程介绍

    "课程目标
    本课程有助于学员从整体上把握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则,使学员通过制定、实施合理的公司用人策略、劳动合同来完成对公司人力资源的总体管理;同时,本课程将细致分析法律对HR实务造成的具体影响,并就相应的应用方案与学员展开深入的讨论,藉此来加强学员对相关主题的深入了解,使学员在繁琐庞杂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抓住关键的细节;使学员在面对劳资纠纷时能采取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帮助学员将法律变成完成人力资源管理的工具。
    课程希望解决的问题
    1.在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尊重员工的哪些基本权益?
    2.劳动关系中的各种用工模式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使用什么样的用工模式?应如何管理各种用工模式下的员工?
    3.录用通知书的法定效力有哪些?企业发出录用通知后可以反悔吗?
    4.在录用通知里约定任何一方均不能反悔,一旦反悔需赔偿对方,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5.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应如何应用各种类型的劳动合同?
    6.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如何建立对企业员工的试用制度?
    7.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应如何填写与约定?
    8.什么情况下企业与员工可以约定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协议应如何制定?
    9.保密协议、竞业限制、脱密期协议应如何约定?三者之间有什么关联?
    10.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违约金条款吗?约定由员工向企业支付违约金有什么要求吗?
    11.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细节与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思路?
    12.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程序
    13.解读各类工资支付标准
    14.计件工资应如何计算?
    15.加班工资应如何计算?
    16.特殊工时制员工的工资支付问题?
    17.休假工资的支付标准?
    18.企业可以自定工资支付的时间与工资结构吗?
    19.企业制定薪酬体系时需要考虑哪些法定规定与管理问题?
    20.员工待岗或病假时,企业应如何支付工资?
    21.什么算加班?
    22.企业在安排休假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与因素?
    23.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24.当企业面临仲裁或诉讼时,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如何准备?
    25.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哪些证据需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无法提供的话,将面临败诉风险?
    课程对象
    新任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主管及人力资源专员,希望了解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细节的人力资源部员工"

    课程大纲

    "时间/内容
    9:00-9:30
    破冰
    9:30-10:30
    第一部分 劳动法的立法规则与企业用工模式分析
    1.为什么劳动法与其他法律有所不同?
    2.企业员工的基本权益保护
    10:30-10:45 场间休息
    10:45-12:00
    3.分析不同的用工模式
    比较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
    区分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派遣、项目外包与劳务工
    实习生、外派人员与退休返聘
    12:00-13:30
    午餐
    13:30-15:00
    第二部分 纵览劳动合同
    1.Offer letter的效力
    2.劳动合同的不同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
    3.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15:00-15:15
    场间休息
    15:15-17:00
    4.解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5.可以在劳动合同内附加的条款
    服务期条款与民事约定
    保密条款
    竞业限制条款
    脱密期条款
    违约金条款

    9:00-9:20
    回顾前一天的内容
    9:20-10:30
    1.劳动合同到期的补偿与续签
    2.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0:45-12:00
    第三部分 日常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解读工资
    合同约定工资
    工资性收入
    最低工资与当地社平工资
    12:00-13:30
    午餐
    13:30-15:00
    2.加班与休假
    15:00-15:15
    场间休息
    15:15-17:00
    第四部分 劳动争议与劳动监察
    1、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程序
    2、简介劳动争议与劳动监察的比较
    第五部分 课程回顾与答疑"

  • 讲师 毕春秋

    课程介绍

    "课程背景
    你知道
    --劳动者入职之初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吗?
    --如何预防和化解《离职证明》与双重劳动关系和竞业限制的风险吗?
    --如何解读“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何设计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任务或绩效目标?
    --合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风险的5条措施是什么?
    --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定的规章制度的适用性问题吗?
    --如何界定及处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
    --如何应对劳动者拒签《警告信》、拒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事实?
    --如何处理合同期满,但培训服务期尚未结束的员工?
    --依法与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三期妇女或工伤员工等特殊群体的合同协商解除技巧是什么?
    --如何预防核心员工营私舞弊,损害企业利益?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的设计技巧是什么?
    --集体劳动合同的潜在影响及其风险应对有哪些?
    --什么是劳动仲裁与诉讼中的风险预防与化解?
    以上问题,将由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员工心理健康管理专家、企业EAP设计/咨询专家毕老师带您各个击破,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操解决方案,以全方位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

    课程收益
    带领HR从业者对整个劳动用工的每个环节进行一次完整的梳理,不留死角
    帮助HR从业者掌握非法务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大量经典案例讲解从而将相关知识点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
    帮助HR从业者正确、完整、充分解读《劳动合同法》条文,并将有关内容与实际用工风险有机结合,从而培养其风险防控意识
    通过学习,使HR从业者能够掌握必备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及风险防控技巧,以提高其劳动合同综合管理水平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能树立科学构建劳动争议防范体系的基本框架意识,为进一步建立各自企业的风险管控系统,提供理论及实操支持。

    课程对象
    HR从业者/专员/主管/经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法务人员等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互动演练,突出实战性与实用性"

    课程大纲

    "第一章:招聘入职与劳动合同订立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劳动者应聘期间/入职之后提交虚假资料(未能如实说明)的风险及其应对
    入职体检的必要性(《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的风险
    工作地点可能出现变动/搬迁的风险与预防
    劳动合同文本中“可以约定事项”的充分利用
    (案例一、二)
    第二章:试用期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试用期及合同期的约定风险
    “试用条件”与“录用条件”/“转正条件”的区别与联系
    《入职通知书》与《录用通知书》的异同及其表述风险(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合同期不胜任工作的异同)
    在《录用通知书》中约定任何一方均不能反悔,否则赔偿对方;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因不合格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培训费?
    什么情况下企业与员工可以约定服务期协议?
    什么情况下企业与员工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
    如何撰写《试用不合格通知书》?
    防止出现试用期违法解除的三条基本措施
    7.1明确录用条件(明示和默示)
    7.2遵循录用条件设定的基本准则
    7.3界定/约定“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的范围
    (案三、四)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顺延、续订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事实上极少见协商一致从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非劳动者放弃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确理解
    第三款之前提条件是: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如果劳动者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仍未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可不续订
    劳动者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进行梳理和评估,如若存在,及时处理
    实践证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洪水猛兽;通过“术”来规避“道”,亦会得不偿失,甚至鸡飞蛋打
    (案例五、六)
    第四章:事实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与多元用工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何谓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及双重劳动关系?
    暑假与寒假工、实习生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及其风险规避与实操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的设计原则
    集体合同的立法脉络与初衷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施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集体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潜在影响及其风险规避与实操
    学徒工、实习生是否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新入职员工,单位没来得及购买社保,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能否与“三期妇女、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协商解除?
    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说走就走,企业能否扣减其工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继续聘用的员工,是续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协议?
    (案例七、八)
    第五章:薪酬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工资总额的概念与构成
    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如何设计工资结构以降低加班费成本?
    3.1 3P+1M的付薪理念
    3.2“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法定工作时间(20.83天)内所应发的工资总额。
    3.3 如何设计月薪制人员的薪资结构,以规避风险?
    加班与值班的区别
    如何认定无故拖欠工资?
    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况
    工资标准争议的举证责任
    如何避免未经批准自行加班,并于离职后追讨加班费?
    工作/法定节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计件工资/加班工资/特殊工时制工资/休假工资待岗或病假工资的支付
    企业在安排休假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或因素?
    (案例九、十)
    第六章: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及违约金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并签订协议的,如合同期满而服务期尚未到期的
    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
    违约金支付(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
    保密与竞业限制实操——
    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
    (案例十一、十二)
    第七章: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违法解除的比支付经济赔偿金(2N)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确保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即已通过如下程序:
    确保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与规章制度的规定相符合。
    如何应对劳动者否认违纪违规事实、拒交《检讨书》、拒签《警告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处理违纪违规员工的最佳时段是什么?
    出具/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风险及其应对
    违纪违规员工的薪酬调整处理策略
    (案例十三、十四)
    第八章:调岗调薪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双方协商调岗调薪的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的法律依据
    其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的情形
    如何做到单方面的调薪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薪资的基本程序
    如何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岗调薪的条件?
    (案例十五、十六)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中止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及离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
    低于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有无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法定标准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
    近年来,各地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案件大幅增加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制造业存在大量“自离”的员工,“自离”究竟有哪些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如何规范离职管理以及离职手续办理?
    劳动者向管理者提交辞职信,管理者如何走流程?
    针对正常的且已完成解除或终止合同手续的员工,如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的,应当出具;否则,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未完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或某些问题员工的合同解除,用人单位须谨慎对待出具证明这一法定手续
    拒绝或延迟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将面临处罚风险(本法第八十四条)
    应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配合办理工作交接列为规章制度条款,或作为合同约定事项;并规定拖延或拒绝交接,公司保留作出相应处置的权利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限,在实践中,以三日为常见;五日亦可;最好不要超过一周——且应双方以书面文字确认,预防劳动者节外生枝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管理者如何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十七、十八)
    第十章:“泡病假”的界定与处理技巧
    泡病假的目的
    泡病假的表现形式
    应对措施
    (案例十九、二十)
    第十一章: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及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相关问题
    劳动仲裁程序与应对
    劳动诉讼程序与应对
    劳动仲裁中的举证责任
    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
    静态依据的规范问题
    动态证据的充分问题
    解除程序的规范问题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1)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8条(2)
    劳动者可否同时主张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
    “50%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及其操作技巧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及年限计算标准,以及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比较
    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金四案例(上海分08年前后,广东不再区分,案例以上海为例)
    (案例二十一、二十二)
    第十二章: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及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变更制度
    入职登记表和招工名册的主要内容、设计技巧和注意事项
    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内容,以化解可能产生的违约侵权及带来的法律风险?
    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内容,以便未来调整岗?
    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应对策略与措施
    (案例二十三、二十四)"

讲师

  • 柳晴

    前程无忧资深培训师
    曾任世界顶级管理培训公司企顾司(Cegos)法律培训高级顾问,独立负责该公司全部法律培训课程的研发、制作与讲授。
    曾任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期间历任多家大型外资集团、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这些企业的对外项目合作法律事务及合同谈判;亦曾兼职担任大学讲师,主讲国际商法的课程;同时,为天津日报“以案说法”专栏撰稿;参加天津电视台“青年大世界”的策划并担任嘉宾;参与电台“法律天地”节目的播音。

    工作经历
    柳女士曾任世界顶级管理培训公司企顾司(Cegos)法律培训高级顾问,独立负责该公司全部法律培训课程的研发、制作与讲授,其开发与讲授的法律课程涵盖买卖合同培训、人力资源法律、项目合同培训、物流法律培训、公司法律及行政人员法律等。曾任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期间历任多家大型外资集团、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这些企业的对外项目合作法律事务及合同谈判;亦曾兼职担任大学讲师,主讲国际商法的课程;同时,为天津日报“以案说法”专栏撰稿;参加天津电视台“青年大世界”的策划并担任嘉宾;参与电台“法律天地”节目的播音。
    从业十几年来,柳女士在企业法律应用领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对公司运作、合同管理及人力资源法律事务非常熟悉,并多次为政府、外资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相关培训。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柳女士能根据学员的需要,将大量的法律专业内容与学员的实际工作和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结合,而不是停留在知识传递层面,就法律讲法律。她的培训风格风趣自然,思路敏捷,逻辑清晰;她的课程信息量大,实用性强,且会通过现场答疑、及许多实际生动的案例分析来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的困惑,提高学员的职业技能,她的课程均受到学员的高度评价。
    在咨询方面,柳女士为一些公司承接的咨询项目提供建议并完成相关法律部分的服务,主要涉及企业人力资源优化项目、投资收购项目、薪酬绩效项目、企业规章审查项目及生产采购项目等;另外她还负责多家公司相关法律合同与文件的修改与审核工作,解答公司客户及学员的咨询,主要涉及人力资源、采购与销售、企业投资并购及通用管理能力培训领域。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主讲课程
    企业劳资法务实用指导
    离职人员的法律管理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
    金融危机下的用人管理
    采购必备的法律实务
    国际采购法律实务
    物流人员的管理管理
    吃透你的销售合同范本
    项目工程合同有效制定与管理
    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实用工具
    集团董事会秘书的法务课程
    劳动合同法与中层经理的用人 管理(通用课程)
    高管做用人政策决策前的法律需知(通用课程)
    中层管理者如何做好合同审查与合约管理(通用课程)
    合同谈判中的法律常识(通用课程)
    非法务经理的法务课程

  • 毕春秋

    前程无忧特聘讲师
    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
    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
    员工心理健康管理(EAP咨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
    北京大学心理系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学硕士)
    企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工作经历
    毕老师长期从事人力资源/行政/法务管理/心理学应用等工作27年,服务企业涉及台资、港资、美资及国有企业,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及运作,对企业各发展阶段及其转型期所面临的管理症结有深刻认识,视野开阔。任职期间,先后担任过人力资源高级经理、集团公司工会主席、企业调解委员会主任等职。为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劳动法特聘专家,大律师网络律师行合伙人;长期致力于员工关系及企业法务管理研究,是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劳动法实战型专家。
    毕老师在任职大型外资企业集团的18年间,处理各种涉及劳资纠纷的案件近500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企业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280余万元,胜诉率90%以上。
    1991-1995 台资邯泰鞋业集团(12000人) 人力行政专员/主任
    1995-1998 云南金不换集团(制药,国企) 人力行政经理兼总裁助理
    1998-2000 美资宏高电子集团(5000余人) 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
    2000-2014 中南集团(香港著名企业,两万余人,国内十数家分公司及子公司,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集团法务高级经理(总监级)
    2014-2017 中南集团 集团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总监级) 高级培训师

    授课风格
    1.有的放矢——针对企业在劳动用工中所出现的高频法律风险,或学员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心理压力、情绪障碍等,结合丰富的现实案例,将枯燥的法律条款或心理学理论赋予生动活泼的实际内涵,逐一予以详细讲解,以期学员能够抓大放小,避免舍本逐末。
    2.注重实效——针对学员的在职特点以及企业形态的差异,从点到线,由线及面,立体地展现了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实际经营活动的经纬交集,或学员自身的心理健康现实问题,从而不失要点、重点和难点地分析讲解,确保在理论框架下有效解决差异性的实际问题。
    3.融会贯通——利用自身在管理学和心理学专业上的优势,以及20余年法务及心理学应用方面的实操经验,纵横捭阖、剖析人性;解读法律、贯穿管理;力求授课内容的清晰、条理、逻辑、人性化;寓教于乐,教学相长;令人理解通透、记忆深刻。

    研究领域
    《逆势用工成本与风险管控及新法解读》
    《有效运用绩效考核进行裁员、调岗/调薪/调级》
    《最新十大劳动争议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全解与应对》
    《<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争议疑/难/热点问题全解与应对》
    《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风险预防与实操技巧》
    《权益保障、女工维权及法律法规培训》《企业工会干部的五项修炼》
    《HR必备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实务》
    《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补充协议、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撰写技巧》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
    《如何界定与处理不合格、不胜任、营私舞弊、严重失职、违纪违规的员工》
    《劳动争议管理》《部门直线经理如何协助HR部门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关系与风险管理》《企业HR如何全方位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仲裁与诉讼的应对》《退休、社保、工伤、调岗、假期疑/难/热点解析》
    《<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与风险规避》
    《在职劳动用工管理风险防范及操作技巧》《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维权法律解读》
    《招聘与离职环节法律风险控制及操作技巧》《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风险防控》
    《劳动合同解除技巧--五阶段、三沟通与心理分析技术》《劳动法律法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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